王 峰
重读杰克·希金斯的《鹰从天降》时,已是十多年之后了,虽然已经年华老去、时过境迁,但读到最后章节时,那濒海的百年老庄园周围沼泽地清晨的雾气,针叶林中幽暗瘆人的气息,还是像虽然返潮但燃烧缓慢的引信般,执拗地燃爆了记忆深处的味蕾。当那些“天之骄子”、那些日耳曼民族勇敢的、闪耀着人性光芒的小伙子们,明知完成任务无望仍然要去慷慨赴死时,我再次在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之间迷失,剩下的只有伤感,深深的伤感。此情此景,我仿佛又回到了“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青涩年代,依稀又回到了“偷得半日闲读书”的美好时光。
多少年了,曾经那样醉心于闭门读书的消闲方式,在那所离家数里的乡间中学执教鞭的十余年间,每每散了课、批了作业后,或是在农闲的假日,回到单身宿舍,在窗后竹叶间透过的斑驳光影中,或是在昏黄的灯下,不再去想学生的顽劣、成绩的先后和校长的冷面。窗外有风声掠过树梢,有雨雪飘落大地,有学生在嬉戏打闹,有鸟儿快乐地聊天拌嘴,偏居一隅的斗室更显得清净舒适,窃喜终于可以安心读自己喜欢的书了。桌上是一杯冒着热气的香茶和一盒触手可及、刚启封的香烟,录音机低吟着柔曲妙韵,斜躺床上,拥着被子,捧一本心仪的好书,让自己一头扎进文字与标点的海洋中,开始畅游。随着情节的展开和场景的转换,生活的负累、工作的压力和失伴单飞的落寞被完全抛却,目光迷离起来,神情恍惚起来,意念如脱笼之鹄游离身体,冲破屋顶,飞升飞升、再飞升……开始与美国间谍埃利斯和女友简·兰伯特穿行在阿富汗荒凉的丘陵山地,与追捕他们的苏军士兵和“雌鹿”直升机来一场“虎狼之争”;跟坦尼斯深入中国湖边废弃的金矿,拨开“响尾蛇疑云”的重重玄机;跟永远不老的007——詹姆斯·邦德同机跃上云端,做一回“最后关头”拯救世界的旷世英雄……读到睡意渐浓、眼皮打架了,就睡上一觉,庄周梦蝶时踩过了界,还会与书中的人物巧遇,或风云际会,或刀剑相向,或移情别恋,虚虚实实,真真假假间,已入浑然忘我之境呢。读到肠鸣如鼓、能量衰减了,就买块泡面和烧饼夹菜,就着开水饱腹,或踱上街头小店要一碟小菜、一瓶啤酒、一碗烩面,美美吃上一顿,回来再接着饱读一场。那时的我,内敛甚至自闭,极少与人交际,沉溺于这种青灯古佛式的落寞生活。因为有即使不吃饭也要买书的经历,再不复奢望身边会有红袖添香,“书虫”式的呆子自然是不受人待见的。没什么大不了,即使孓孒独行我也会怡然自乐,只希望能有音乐、书籍相伴,只想过这样率性、简单又惬意的时光。
真的,自认为那种“读书入境、颠之倒之”的感觉,什么都无可替代。即使在越来越多的人,只精心研读诸如增长口才、取悦领导、泡妞秘籍、厚黑之术等经世致用的书本时,越来越多的同伴痴迷沉醉于酒摊、歌厅、牌桌等欢场时,我却冥顽不化的依旧兴之所至、信马由缰,迷恋读小说、读闲书。其实在所有的书中,我最喜欢读的还是现代的外国小说。相对于中国的小说,外国现代小说展示的是决然不同的新领域、新世界。他们善于再现时空变换的场景,描景状物优美而细腻,空间时常翻山过海、跨洋越洲,新技术、新观念、新知识密集,真正将阅读变成了让读者书中遨游世界的过程,也满足了读者学习科学、探索求知的需求;他们精于罗织情节,舒缓时平铺直叙,紧张处电光火石,惊悚间毛发倒立,让人流连忘返、不忍释卷;他们长于刻画各色人物,个性鲜明强烈,矛盾冲突交织,善善恶恶,美美丑丑,书提供了剧本,小屋就是舞台,正剧竞相上演,人生潮起潮落,目力所及,意念所顾,众多虚构的人物在我面前得以复生。
曾国藩自言人生有三乐,“高声读书、劳作后憩息、得天下一英才而教之”,平凡如草屑的我也有三乐,“到书摊淘书、去书店借书、躺床上读书”。美国女作家安娜·昆德伦说:或许本质上书痴都是对现状不满的人,渴望到别处去,渴望借阅读而过一种现实世界中无法得到的生活。她更将书迷视为世界上高贵的游牧民族,但逐水草而行的游牧者,心境是自由的、散漫的。现在,出版市场极度繁荣,书摊书店密布街头,图书馆更是近在咫尺,各类书籍浩如烟海,网络上也可以很方便地下载电子书,单位开展“读书活动”更是将书直接发到手里。书是越来越多了,自由支配的读书时间却越来越少了,享受快乐阅读的纯度、烈度也越来越低了,是自己背弃了书——这个挚爱的朋友了吗,不!我更愿意相信是世界变了而不是我。离开讲堂整整二十年了,自己早已不再是少不更事的毛头小子,要扮演儿子、丈夫和父亲三重角色,要背负生活和职场竞争的种种压力,潮流的漩涡裹挟着,奔跑的力量驱使着,仿佛跨上了烈马的背脊,又像被抽打的陀螺,停不得也慢不得。那种“偷得半日闲读书”的日子已经与我渐行渐远了,剩下的只有深深的怀恋。不经意间,那个在城市的满地灯火中,骑着单车,前篓里装着刚从地摊上淘到的几本旧书,兴冲冲赶回去享受阅读之趣的蓬头小伙衣衫破旧的身影,又浮现在了我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