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年助逾7万
妇女走上就业路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丁静茹) 自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以来,我市妇女政治权利、劳动权益以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情况如何?26日上午, 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近几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使全市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升,参与经济活动的领域不断拓展。2005年以来,我市帮助7.34万名妇女实现就业再就业,转移农村女劳动力5.6万人。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40.2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2.4万人。全市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女职工劳动纠纷案件2685件,有效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清理与法律相抵触的村规民约,对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等措施,使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不断得到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