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仅剩3天
逾期不报最高罚1万元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邱艳 王辉)2009年度年收入12万元个税申报工作到今年3月31日截止。昨日,市地税局提醒,逾期未申报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必须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向税务部门自行进行纳税申报。
市地税局稽查局负责人表示,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逾期未办理申报手续的市民,很可能留下“不诚信”纳税记录,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