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矿难5名
责任人被批捕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晓慧 胜利)昨日,记者获悉,2010年“3·15”重大火灾事故企业5名责任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新密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3月15日20时30分,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主井西大巷第一绕巷发生电缆着火事故,虽经过5个多小时的全力营救,还是有25名矿工遇难。
检察院调查认为,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出资人付满仓、法人代表付晓、矿长白小博、安全矿长李丙灿、机电矿长王双彬5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据此依法对5人批准逮捕。
目前,“3·15”重大火灾事故遇难矿工的善后工作已基本结束,由河南省安监局牵头的“3·1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小组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核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的调查也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