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瑞阳 王针)近万元的工资一拖就是8个月,这下急坏了南阳西峡的农民工陈某。一直要不到钱的他无奈下将包工头告上法庭。昨日,在法官的多次努力下,最终帮陈某讨回了血汗钱。
2009年2月,陈某在郑州市一城中村拆迁改造工地上找到了一份工作,当时与工头邱某口头协议每月1500元,至9月份,还欠陈某9500元。但他多次追要,邱某都拒绝支付。2009年12月,陈某将邱某告到中原区人民法院。然而,当法院通知邱某时,邱某却提出他只是工地的负责人,欠款证明上写的他也是经手人,并提交了一份劳务公司的证明。
该院民一庭的审判员王斌为查清事实,追加邱某所在的劳务公司为共同被告参加陈某一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今年3月12日,陈某与邱某、劳务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劳务公司当庭支付原告陈某4000元。昨日,法官又把劳务公司支付的剩余劳务报酬5500元给陈某送到了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