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的电费已退还
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本报4月2日五版《党报热线》栏目曾经报道《电表接错 业主起纠纷 协商退费 责任该谁负》近日有了新进展,经协商沟通,业主王先生将3100多元多用的电费退还给业主刘女士,但对“安泰文苑”小区物业服务的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苑管理处的一些做法,王先生表示非常不满。
王先生表示,在这起业主纠纷中,物业本来是调解人的身份,我们也是信任物业才通过物业调停此事,可物业公司却是以当事人的角色介入到业主的纠纷中去,纯属越帮越忙!他说,当时他与业主刘女士、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苑管理处侯主任达成协议,他退还刘女士3100多元电费,刘女士为王先生出具一份证明此事来龙去脉的书面材料,当王先生和刘女士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安泰物业文苑管理处负责恢复供电。协议达成后,安泰物业文苑管理处工作人员拒不给王先生恢复供电。最后,王先生只好通过供电部门才得以恢复正常用电。
业主王先生表示,自己一直都是按时交纳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却没能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且,掐断用电的安泰物业工作人员辩称,掐电是因为物业与六楼业主刘女士的关系好,是为刘女士提供的“增值服务”。为此,王先生表示,他与供电公司达成的用电协议,安泰物业文苑管理处无权掐断他的供电线路。为此,王先生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