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法院陪审员参审案件1513件
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魏光辉 董亚恒)昨日,记者从巩义市法院了解到,该院选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以来,这些“编外法官”共参与了1513件案件的审理,占符合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总数的68%,为案件公正判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巩义市从2005年4月任命15名人民陪审员以来,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将人民陪审员人数不断增加。日前,经过对该市参加报名的109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察,最终确定35名人民陪审员人选,按程序报当地人大表决通过,并庄严履新上岗。在这次巩义市法院选任的35名人民陪审员中,人员构成均来自社会不同阶层,其中不乏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退休老干部,机关、企业在职人员,还有农村村民,全部从事农村、社区、基层一线工作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这些“编外法官”履行职责,也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巩义市法院选用“编外法官”5年来, 人民陪审员共参与了1513件案件的审理,占符合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总数的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