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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砍杀学生凶犯获死刑
郑民生当庭表示要上诉
据新华社电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南平“3·23”恶性杀人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附带民事赔偿合计500万元左右。一审判决后,郑民生表示要上诉。
案情回放:
持利刃疯狂砍杀无辜学生
郑民生因屡次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进而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3月23日上午6时20分许,郑民生从自家厨房中携带出一把长约30厘米的尖刀,来到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108号实验小学附近伺机作案,7时24分左右,被告人郑民生见该校门口聚集了数十名等候入校的学生,便混入人群中站在校门口空坪南侧水泥路旁,站到实验校小学三(2)班值日班长陈佳慧身后,用左手托住陈佳慧下巴,右手持刀朝陈佳慧脖子抹去,导致陈佳慧颈动脉、静脉喉管破裂,当场死亡,郑民生在校门口四处追杀小学生,“抓住一个,就往要害捅”,后被当场的群众阻止并控制,郑民生才将尖刀扔到地上,并坐到路边的水泥墩上。经法医鉴定,8名被杀害小学生均因人体重要血管、重要脏器被锐器切断,刺破造成大出血死亡,5名送医院抢救的学生均为重伤。
庭审现场
案犯拒绝回答行凶过程
庭审表明,郑民生杀人并非临时起意,3月23日早上6点20分就出了门,直奔实验小学案发地,直至7点20分左右案发,其间还专门向过路的小学生打听学校开门时间,行凶时因为用力过猛,自己的右手虎口还被割伤。
当提到因恋爱受挫、与同事家人不合而蓄意杀人时,被告人郑民生对此表示异议,并在公诉人按庭审程序对其犯罪过程进行提问时选择沉默拒绝回答,他称,法庭应先了解其行凶起因,而非先询问行凶过程,这样会使他人对他的行凶造成先入为主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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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均为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