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5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吃奶鱼落户
郑州海洋馆
金水区创建示范街17条
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启动
降低缓缴社保政策延至年底
王文超昨察看重大
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我省跟踪审计救灾资金
百名优秀大学生
“村官”昨受表彰
国际农交会将在郑举办
我省选调生笔试结束
中职生就业形势好转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项研究企业减负稳定就业
降低缓缴社保政策延至年底

本报讯(记者 潘燕 通讯员 何宇)昨日上午,市长赵建才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专项工作。会议决定,按照相关要求,不再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会议认为,去年金融危机发生后,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保持全市就业局势整体稳定,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我市采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允许困难企业在2009年内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暂不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等措施,对受影响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有效促进了全市就业局势稳定。

2009年,全市因降低费率减收失业保险费1.8亿多元,减收工伤保险费1470万元,惠及企业14000多家;暂不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企业和个人减负4000万多元;为企业办理缓缴失业保险费628.34万元,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职工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27.7万元;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支付岗位津贴2543.57万元;全市共有12.6万名城镇求职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完成年计划的105%。

会议要求,全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意见》精神,确保“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等4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0年年底。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政策实施效果,重点要向困难中小企业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

会议决定,结合我市实际,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期限为2010年1月至12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不再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