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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试水为
“无名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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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试水为
“无名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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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维权

本报讯 (记者 王晋晋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检察院获悉,针对流浪人员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无人起诉或无力起诉、不愿起诉的现状,郑州市检察院以新郑市检察院为试点,采用支持起诉方式,使这一难题得以化解。

去年8月,新郑市检察院民行科获悉新郑市一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因身份不明致使尸体无人认领的信息,经向交警部门了解情况后,得知虽然肇事者已被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因受害人身份不明而使赔偿程序无法启动。随后,新郑市检察院向新郑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民政局代替受害人近亲属向新郑市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同时两级检察院民行部门与法院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共识。9月9日,新郑市民政局以原告身份向新郑市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被告肇事者卢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7万余元,新郑市检察院支持新郑市民政局提起民事诉讼。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当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书,卢某自愿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70000元。新郑市民政局负责向社会公告寻找死者近亲属处理,公告后如果找不到死者近亲属满5年后,民事赔偿金将作为社会救助款,用于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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