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我省高考考生加分政策出台,如下考生可获得相应加分。
下列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报考当年经省招办专项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