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讨薪记
本报记者 郑 磊 通讯员 王兆华 张晗拓
本想勤工俭学,大学生程华(化名)便到郑州一家浴池打工,因事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工资全部“泡汤”;经执法人员明察暗访,最终为其讨回工资。
程华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为筹到生活费,缓解家里经济困难,三个月前从外地来郑州偷偷打工,碰巧市区一家浴池招聘服务生,他没多想便应聘到此工作。干了三个月后,程华因学校有事便向浴池老板提出辞职,但工作人员坚称他没干够半年,不许他辞职,否则不发工资,之后他多次上门想要回自己的工资,每次都被拒绝。无奈之下,程华找到中原区劳动保障检查大队,希望能帮自己讨回公道。
接案后,执法人员陷入了困境:程华没跟浴池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证明他们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据材料,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个学生,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经研究,监察大队确定对此案以调解为主、执法为辅的方法,随后指派专人多次到程华工作的浴池明察暗访:执法人员在查阅了浴池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记录,对工友进行正式笔录,最终确定程华和浴池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在执著的执法人员面前,浴池老板一分不少给小程结算了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