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2.买、卖合同;3.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4.共有房屋,出卖方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5.公证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如评估报告等)。
问:小区物业管理是否有权对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
答:非小区居民车辆进入小区是否收费,应当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收费标准不超过社会公共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所收取的费用应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但是物业不得对进入小区的救护车、消防车、邮政车、环卫车、军车和执行公务的警车收费。
问: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也就是说,只有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取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购买房屋,但是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房屋,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婚变,房屋所有权归购房人一方,但应当给对方适当经济补偿。
问: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出租?
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的;2.司法机关查封的;3.未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违章建设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9.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房屋。
问:为什么不能购买出卖方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
答:近两年有的购房人通过各种渠道,购买了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因为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后来由于市场的变化,房价大幅上涨,发生卖房人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以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交易为由,起诉购房人买卖合同无效的案例出现。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人尽量不要购买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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