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晓鹏
4月,国务院连续出台多项调控房价新政策,主要涉及首套、二套和三套房新政,甚至包括外地购房者的限制政策等。近日,购房者纷纷打进本报热线咨询相关具体问题。为此,本报综合各大银行个贷服务中心、房贷新政具体规定以及业内人士的解读,集中对读者关心的多个房贷新政进行答疑解惑。
关于二套房
问:曾经按揭贷款购过房,不过已经全款付清了,现在再申请贷款购房,是否属于第二套房?
答:按照人民银行对第二套房的界定,“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因此,首套、二套的概念不是针对房产,是指贷款的次数。之前通过一次性付清或赠与的方式获得房产,没有贷款记录,没有通过银行按揭买过房,都属于首套。
有的银行表示,只要之前没贷款买过房,在人行征信系统上查不到贷款买房的记录,不管实际上是第几套房,都按第一套房的标准执行。
问:男方婚前有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妻子名义(没有贷款购房记录)申请贷款购房,是否属于第二套房?
答:该情况属于第二套房。央行对二套房贷明确给予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说法,虽然女方没有贷款购房记录,但结婚后两人共同组建了家庭,商贷记录已为家庭共有,即便再以女方名义买房,仍属于二套房范畴。
问:父母曾贷款买过房,现在自己成年了,计划再买房,是否要被列为第二套房?
答:不属于第二套房。尽管央行对二套房贷明确给予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说法,但借款人家庭是以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也就是说,单身成年人以本人认定为一个家庭单位;已婚成年人以夫妻两人共同认定为一个家庭单位,其未成年孩子不能独立构建家庭单位,可计入家庭单位的一员。只要已成年,就以本人作为独立家庭单位,不受家里其他人的影响。
问:我家三口人,以前贷款购买过50平方米的小户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现在申请购买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是否属于第二套房?
答:对于已经在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但又想换一套更大面积的房屋的人来说,专家并不建议冲动地将小房卖掉去买大房。毕竟在此强烈的紧缩政策之下,这么做无疑掉入了政策预警圈,似乎显得有些“无辜”。而如果真有换房需求,也应在充分考虑原来房子的面积、还贷情况以及转售为租的成本之后再做打算。有的银行则表示,只要能提供直系亲属资料,证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成都市人均居住水平,那么即使是第二次贷款买房,也可按改善型住房实行一套房贷政策优惠来处理。
关于1.1倍基准利率
问:1.1倍基准利率,只是针对房贷新政之后发放的新贷款,还是以前通过的已经在付按揭的老房贷都要上调?
答:此次新政没有明确指出,1.1倍的利率标准是只针对新批准的二套房贷,还是已经发放的二套房贷也要一起调整,众多银行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士称,新政是否会追溯过往房贷,具体执行文件还没有收到,按照以前的惯例,折扣的变化只针对新房贷,存量房贷不会进行调整(即老房贷)。利率折扣在客户和银行签订合同时就已经确定了,除非国家明确要求统一调整,否则就会按合同约定的折扣继续执行,1.1倍利率只针对新房贷。
相关链接: 房贷新政
1.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贷款首付不低于30%;
2.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4.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