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
本报讯(记者 陈思 实习生 章晓玲)昨日,我市启动为期近7个月的“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
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是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一批交通秩序混乱、治安问题突出和交通事故、拥堵多发的路段,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
具体目标是: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和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不超过5%;其他公路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无牌无证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不超过10%;高速公路主线及服务区年内发生抢劫、抢夺或盗窃等刑事和治安案件不超过5起;其他公路年内发生抢劫、抢夺或盗窃等刑事和治安案件不超过10起。
另外,除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导致道路无法通行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临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外,创建期间不发生车辆排队长度超过5公里的交通拥堵,或者排队长度3公里以上的交通拥堵不超过2次;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超过2起;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比要明显下降。
创建活动期间,公安部、省公安厅将分别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并根据结果,命名一批全国和省级交通秩序示范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