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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国家赔偿程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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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国家赔偿程序启动

河南省高院宣告——

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国家赔偿程序启动

本报讯 (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海青 乔良)昨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的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释放。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此案进行追究。

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农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叔父赵振晌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1999年5月,赵楼村村组在挖井时发现一具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刑拘。 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省法院经复核,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今年4月30日,已经被认定死亡近12年的赵振晌回到了家乡赵楼村。商丘市中院会同检察人员调查,从赵振晌处了解到:1997年10月30日夜里,赵振晌与赵作海发生矛盾纠纷,赵振晌用菜刀向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由于害怕出人命,赵振晌在第二天凌晨逃亡外地,十几年赵振晌都以捡废品为生,因去年得偏瘫无钱医治,才返回家乡。

省法院听取了商丘中院关于赵作海案件情况汇报后,决定启动再审程序。今年5月8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审判委员会决定:撤销省法院关于此案的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释放,同时安排好赵作海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省法院纪检 、监察部门将立案调查,对相关审判人员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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