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李爽)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基础上,我省在试点地区再增补200种;在现有20家配送企业的基础上再选80家配送企业,对6个试点市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配送。昨日下午,全省召开进一步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宋璇涛出席会议。
记者从会议中了解到,我省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自3月1日启动以来,完成了国家公布的296种基本药物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工作,实现了药品价格统一,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渠道统一;遴选了20家配送企业,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配送;药品价格也明显降低,中标价格比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平均降低48%,比我省乡镇卫生院药品现销售价格平均降低16%,减轻了群众负担。
据悉,我省将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一是适度增加非目录药品,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我省在试点地区增补200种,试点地区省辖市卫生局要确保在6月15日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是合理增加配送企业,在现有20家的基础上再遴选80家信誉好、规模较大的配送企业,对6个试点市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配送,6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三是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允许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二次议价,有效降低药品价格。
四是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又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李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荃,副市长刘东在郑州分会场观看了电视电话会后,胡荃对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自今年3月1日起,我市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胡荃要求,相关部门要立即将尚未拨付的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和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抓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情况进行核定,差额部分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财力予以足额安排,按月预拨资金,年终结合考核结果结算;县(市、区)编办要会同当地卫生部门于5月2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编制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