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可参观拘留收容所
7月起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12日从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三级以上(含)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将全部向社会开放。届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媒体记者及被监管人员家属等均可获准参观。
开放的对象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律师协会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的人员;新闻媒体记者;被监管人员家属。
开放的内容包括:拘留、收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被监管人员的拘室、收容室、活动室、会见室、提询室、医务室、职业技能培训场所和餐厅等基础设施和功能用房;被监管人员生活作息、学习、文体活动、伙食、医疗等情况。
如欲参观这样申请:要向公安机关或者“两所”提出参观申请,经批准后,持有效证件或团体介绍信,有组织地到所参观。公安机关或者“两所”也可主动邀请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到所参观。“两所”将定期公布家属开放日的时间,组织被监管人员家属入所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