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李爽)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昨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保厅和省公务员局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今后,我省将有计划地从基层和生产一线公开选拔优秀公务员到上级机关工作。
按照全省试点方案,遴选公务员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有计划地面向下级机关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基层情况的优秀公务员到上级机关工作,建立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公务员选拔培养机制,逐步改善省、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党政领导机关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来、良性互动的正确用人导向。
今后,省、省辖市级机关,省、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时,都要有计划地拿出一定职位公开遴选;遴选对象为下级机关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按照规定,凡参加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省辖市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遴选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遴选职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为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深入基层工作,今后,省级机关补充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原则上从下级机关公开遴选,或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试录用。省辖市级机关也要逐步扩大公开遴选和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