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昨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始审议《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新条例将对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校园安全、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等问题进行规定。
据了解,由于现阶段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已颁布实施22年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亟须修订来应对新问题。
校园周边200米不得开网吧
随着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家长们也是“谈网色变”。《条例草案》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溺网络、电玩游戏等。中小学校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增强未成年学生的互联网甄别力和自制能力。
另外,对于一些可能引诱未成年人的一些经营场所,按照规定,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之内不得开设经营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中小学应建安全监控系统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学生校园内外伤害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条例草案》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加强校园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
《条例草案》还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在中小学校校园或者周边设立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帮助和支持中小学校建立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并配备相应专业安全保卫人员和必要的防护装备。
学校应为寄宿学生
与父母交流提供便利
因为和父母见面少,很多留守儿童出现了心理障碍疾病。《条例草案》也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对寄宿留守未成年学生的管理,保障寄宿安全,为寄宿未成年学生与其父母或者监护人进行沟通提供电话、网络视频等便利条件。
另外,学校还应当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档案,全面掌握留守未成年学生的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留守未成年学生学习、生活、心理上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