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昨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和《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于两部条例涉及的热点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精神伤害或写入新条例
“富士康跳楼事件”日益受到社会关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会给员工造成心理精神伤害。在昨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过程中,将讨论审议的焦点集中到了心理精神伤害的问题上,并呼吁能将保护员工的心理健康写入新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管理方式,减轻工作中对员工心理精神造成的伤害,通过新条例来制约规范经营者的管理模式。
培训机构等应加强安保
在审议《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中,午托部、幼儿园的安全管理问题,也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热点。
据了解,我市1400多所幼儿园中,公办的仅占1%,因为幼教不是义务教育的范围,幼儿园的管理一直都很难规范。郑州幼教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私人幼儿园的管理也要写入条例,使这部分幼儿园管理跟得上。此外,午托部和一些培训机构因为缺少相应的管理,很容易出现管理安全问题,条例中应该把午托部和培训机构的管理问题予以明确,加强专人安保管理,让孩子们在这些地方也得到安全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