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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疯狂养生”背后是现实的荒诞
罢免获刑代表
自由履行权利就是成功
“灵动水城”的梦魇
那重重阻隔的公平
中原农民影视导演群的喜与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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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免获刑代表
自由履行权利就是成功

罢免获刑代表

自由履行权利就是成功

今年4月15日,湘西小城溆浦县一选区,6444名选民,投票罢免了米晓东的县人大代表。15天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终止了米的人大代表资格。据说,在启动罢免程序后,该县人大很是担心罢免不能获得成功:“毕竟米晓东是罪犯,如果罢免不成功,县人大将会面临舆论批评。”(5月26日《新京报》)

有这一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其实这一担心是多余的。

据报道,因挪用公款罪,米晓东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而代表法规定,被判刑但未剥夺政治权利的代表,服刑期间只是暂停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依旧未变。如服刑期满,代表职务仍可继续执行。《代表法释义和问题解答》一书引用全国人大的答复,进一步说明,对宣告缓刑的,不属于代表法规定的“正在服刑”,不应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这就是说,米晓东即使被判刑,也未必一定要被罢免其人大代表的资格。且不管如此规定是否科学,是否合理,但只要这一规定没有改变,就没有一定要罢免米晓东人大代表资格的理由,米晓东就有继续担任人大代表的可能,不能说将其罢免了,就一定是成功了,没有将其罢免,就一定是失败了。

什么是成功?什么是失败?就米晓东罢免案而言,只要是该选区的选民都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那就是成功。多数选民想罢免他,也就依照法定的程序将其罢免了,这是成功。多数选民认为他尽管犯罪,但代表选民说话时却不含糊,因而反对罢免他,让他能依法继续履职,同样是成功。因此,该县人大要做的就是创造条件,保障选区中的选民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投票。至于选民们投什么票,是赞成,是反对,是弃权,投票的最终结果是什么,则不必过多地关心。

在选举工作中,常常可以听到所谓“选举成功”、“选举失败”的说法。什么叫“选举成功”呢?就是选举结果与领导意愿相同,比如领导想让张三上,结果张三就上了。同样,如果领导想让张三上,结果却是李四上了,那就叫“选举失败”。而为了“选举成功”,往往要做很多的“工作”,要“动员”投票人按领导的意愿投票。表面上看,最终“选举成功”了。事实上,这是最大的失败,因为如此选举徒有民主的形式,而实质上是官主。冬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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