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范秋菊 张志刚)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文,增加天津、郑州、海口、厦门、苏州、唐山、广州等7个城市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这标志着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赢得了国家政策支持,对于我市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程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和示范运营工作,制定了《郑州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示范运营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推广应用目标,即:6条公交示范线路、3个示范旅游景点、600辆新能源公务车和行业专用车、4个封闭示范区、600辆示范出租车。到2012年计划投放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超过3000辆,建成50~100座电动汽车充电站。
目前,我市已有11辆混合动力公交车,100辆纯电动车,130辆旅游、治安巡逻、市政纯电动车示范运营。郑州日产已交付25辆纯电动汽车在我市示范运行,今年将有超过100辆陆续交付使用。郑州宇通的公交混合动力客车已在杭州、天津、广州等城市示范运行,郑州日产的30辆纯电动车在11个省市电网系统示范运营。
据悉,财政部将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并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
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已在全国13个城市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