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做寿订蛋糕
前来提取却无货
商家该不该双倍赔偿
本报讯(记者 郑磊)本想高高兴兴给长辈祝寿,却因预订蛋糕出现偏差而发生不快,虽然商家最终同意退还订金,但市民马女士仍郁闷不已。消协提醒消费者,预约服务虽然方便快捷,但由此产生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只有双方都守约才能避免纠纷。
“昨天订蛋糕时,我专门交代说老人喜欢吃猕猴桃,他们还满口答应,可今天店方却说没有猕猴桃,无法制作蛋糕。”昨日上午,市民马女士向本报反映,前天,她在文化路一家蛋糕房预约生日蛋糕,之后又让儿子前往交了订金,并定好次日取蛋糕。昨日上午,当她兴高采烈前往时,店方却告知因没有她要的材料,所以没法制作。虽然商家最终同意退还订金,但眼看饭点就到了,再去别处订蛋糕肯定来不及,这让马女士郁闷不已:“没有材料为啥当时还收订金,也没有事先通知消费者,太不像话。”
“马女士这种遭遇,要看店方提供的订单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二者法律后果相差甚远。”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马增辉律师分析,如果店方写的是“订金”,商家违约只需如数退还订金就可;如果商家写的是“定金”,商家不履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商家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消费者也应守约,这样才能使预订服务不打折扣。”市消协有关人员表示,此类因预约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很多情况下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没有实质约束力,因此很难判定双方谁对谁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