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办事处
责任人交纳保证金
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弓小芳)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五小”整治采取保证金制度,分包整改门店的具体责任人向街道五小整治指挥部递交公开承诺书,交纳综合整治保证金,完不成将不予退还。
针对地处农村硬件设施较差、条件相对简陋的困难,新城办事处抽调机关干部70人组成整治工作组,把部门负责人列为第一整改责任人。责任分包到位后,办事处实行了整治保证金制度。即分包整改门店的具体责任人向街道五小整治指挥部递交公开承诺书,并根据级别分别交纳了1000元、500元、300元不等的综合整治保证金,整治不到位的具体责任人情愿放弃保证金,接受相应的组织处分。
措施硬、效果就好,短短两个月,新城街道整治“五小”门店123家,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