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为了进一步扶持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今年起,我省将启动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确保将符合就业援助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逐步实行“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按照国家人保部要求,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大类,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针对不同援助对象,我省今后将普遍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专业化、个性化就业援助,对未进行失业登记的,要首先进行失业登记,并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对符合援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核发就业援助卡,确保未就业援助对象获得有针对性的重点就业扶持;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或已不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人员,不再作为援助对象对待;要将短期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及时组织到职业培训中,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要为已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主动的跟踪服务,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