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垃圾中转站
要在月底前运转
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的通知”,要求在2010年年底前,为全省1889个乡镇全部配备生活垃圾中转站和运输设备,2009年已建成的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必须于6月30日前全部实现正常运行。
2009年,我省投资5亿多元,率先为全省874个建制镇各配套建设一套生活垃圾收集、压缩、中转和运输系统。据介绍,6月30日前,全省将对已建成的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正常运行或擅自停运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其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乡镇、生态县、生态乡镇、文明村镇等的申报,不予安排建制乡生活垃圾集运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省政府特别提出,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运营与管理,促进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经营权市场化,推进乡镇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