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今年“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提出:“健康是禁毒运动永恒的主题。”
据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25日向社会公布了戒毒条例征求意见稿,对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予以了全方位的规定,着力打造“人性化”的戒毒平台。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并在法律条文中规定了一系列人性化的戒毒措施。
为鼓励吸毒人员自行接受戒毒,征求意见稿规定,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吸毒人员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公安机关对其不因吸毒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社区戒毒是禁毒法明确规定的一项戒毒措施,作为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有益补充,对于整合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戒毒社会工作者、禁毒志愿者以及戒毒人员家庭成员等方面共同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具有重要意义。
征求意见稿指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配备设施设备,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生理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据了解,公众可在2010年7月9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戒毒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海关总署
虎门销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