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胜利 耀锋)昨日,记者从新密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实行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半年来,该院共办理不起诉、不抗诉案件7件11人,没有发生当事人不服不起诉、不抗诉决定而上访和公安机关不服不起诉决定而提出复议、复核的案件。
“你们为什么不对陈某提起公诉?他当时用装了沙子的饮料瓶把我砸成重伤了!”昨日,得知新密市检察院对陈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时,受害人刘某略有恼怒。“案发后陈某积极赔偿了你的损失,也取得了你的谅解,此外,陈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轻微。因此,我们决定不起诉。”检察官徐佳红一边将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答疑说理书》递给刘某,一边对刘某耐心解释,看着《不起诉答疑说理书》,听着检察人员耐心疏导,刘某脸色逐渐舒展开来,表示心悦诚服地接受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没想到检察院执法这样人性化,这样的不起诉理由,我服气。”刘某父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