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纪违法倾向
出示“白红黄书”
——管城区“三书三谈”发挥信访监督功效
本报记者 覃岩峰 通讯员 宋 方 王桂兰
近年来,管城回族区纪委监察局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书三谈” ,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一年来,管城回族区通过对辖区党员干部实施信访监督,有效解决了大量信访问题。
发放“三书”预防违纪
据介绍,管城回族区在信访监督形式方法上,发放三种监督文书,变对干部的被动监督为主动预防。
一是发放信访监督告知通知书又称“白书”。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或党组织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领导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采用向被监督对象发《信访监督告知通知书》的方式进行监督;二是发放信访监督提醒通知书又称“黄书”。对反映部门和单位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的,发放信访监督提醒通知书;三是发放信访监督警戒通知书又称“红书”。对一些已经明显发生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尚不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对本地本部门群众越级上访工作控制不力的,采取发放“信访监督警戒通知书”。
实施“三谈”强化教育
信访监督的立足点在于强化教育、告诫警示和纠偏改错。在信访监督工作中,主要采取三种谈话方式。
一是对有违纪苗头或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指出其问题;二是通过信访举报发现被举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有轻微违纪行为或该单位连续出现多名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对被反映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进行集体谈话教育,要求其纠正、整改而开展的信访监督形式;三是对被反映人确有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立案,不需查处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被反映人作诫勉谈话。
信访监督提升廉洁意识
在实际工作中,管城回族区注意处理好“三书三谈”在实际情况中的运用尺度,使“三书三谈”发挥出较好的监督效果。
据介绍,在实际操作中,该区对“三书”注意做到“三用”,即对信访监督告知通知书“重用”,对信访监督提醒通知书“慎用”,对信访监督警戒通知书“巧用”。因为告知是不清楚事实的真相,而提醒是确有其事,但提醒与警戒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所以在运用中对适用尺度具体进行把握,能起到发现教育在前,防止恶化惩治在后的效果。
管城回族区委书记法建强告诉记者,通过实施“三书三谈”信访监督,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得以增强,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从根本上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扩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有效遏制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