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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第一人——邓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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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第一人——邓析

邓析——第一个民间“普法宣传家”,是春秋晚期郑国人(今河南新郑)。自小头脑灵活、聪明好学的他,成年后当上了郑国的大夫,成了一个低级小吏。

春秋晚期,生产力迅速发展,大量私田被开垦出来,社会阶层发生了变化:新兴的地主阶级开始崛起。生产关系的变化使上层建筑发生了变革,新兴的地主阶级走上了政治舞台,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向旧奴隶主夺权的斗争。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邓析,主张彻底否定礼治、实行法治革新,与封建贵族的利益对立,并为此做了两件轰动郑国的大事:一件是,制定了一部“竹刑”,用来对抗体现礼治的“刑书”;另一件就是聚众讲法,向民众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帮助老百姓打官司。最为老百姓乐道的是,邓析讲学助讼,在郑国兴起了一股诉讼的浪潮。创办私学、广招门生、聚众讲法,其实就是为老百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他不仅讲授了自己的“竹刑”,还传授打官司和辩论的技巧。

除此之外,邓析还代理别人打官司。但是大家对他不收铜板、只收衣物的方式百思不得其解,由于没有文字记载而无法得到考证。邓析常常“以非为是,以是为非。而可与不可日变”,因此,他的辩论也给人留下了诡辩的印象。《吕氏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年郑国发大水,有个富人渡河时不慎落入河里被淹死,尸体被一个穷人打捞上来了。富人的家属知道后,就想花钱赎回尸体安葬。那个穷人认为可以趁机捞一把,就漫天要价,但富人家却不愿多出钱。双方僵持不下。富人家属就去找邓析请教解决的办法,邓析说:别着急,除了你家,不会有第二个人会向他买这具尸体,尸体不能长期存放,只要拖着不给钱,穷人自然会降价的!对方只能把尸体卖给你家,你们不用多出一点赎金。富人的家人听了邓析的分析后,感到言之有理,就耐心等着。过了几天不见富人家来买尸体,那个穷人坐不住了,也来找他出主意。邓析对那个穷人说:不要着急,对方除了在你这里能买到那具尸体,在别处是买不到的!所以赎金也不用降低。穷人一听有理,也不着急了。

在当权者的眼中,邓析是一个“刁吏”。他不仅讲法助诉,还建议民众张贴匿名帖,来议论国家政事,揭发当权者的罪恶。帖子多了,当权者和贵族都坐立不安,后得知是邓析教唆所为。于是,有人就向执政大臣驷颛告了一状,说邓析煽动民众闹事造反。为此,驷颛就下令禁止张贴匿名帖。但是禁令并没有吓倒邓析,他又教给老百姓用“致书”的形式——寄匿名信来评议时政,将议论朝政的内容相互传递,甚至将举报揭发当权者犯罪的材料寄给驷颛。驷颛再次下令,禁止民众寄匿名信。“致书”被禁后,邓析又想出了“倚书”的办法:把评议时政的信件,夹寄在包裹里的物品中,相互之间传递,使匿名信不能禁绝。邓析私制“竹刑”、助人为诉、“不法先王,不是礼义”的做法,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但也触犯了当权者的利益,给统治者构成了威胁。而他贴匿名帖、寄匿名信、倚书,使“郑国大乱,民口欢哗”。贵族们纷纷指责邓析是一个“多事而穷功,欺世愚众”的“作伪之民”。驷颛也视邓析为煽动惹事、扰乱民心的罪魁祸首,认为不杀他就会成为祸根。因此,灾难也就降临到了邓析的头上。公元前501年,邓析被郑国镇压处死,尸体还被悬挂示众。中国律师的第一人——邓析就这样被处死了。他虽然倒下了,但是代表他法律思想的“竹刑”,却没有被扼杀,反而在郑国得到了大力推广。

邓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为法律而献身的律师,他无疑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座永恒的丰碑。

本报记者 尹春灵 李伟栋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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