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80%,辅系列岗位最高级别的设置原则上低于主系列岗位最高级别。
两类岗位不得一人“双肩挑”
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照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及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由批准部门或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在岗位聘用时,兼职人员同时占其主项工作和兼职工作所在岗位的结构比例。
“超标”岗位3年内逐步“消化”
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后的岗位聘用,要保证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新的职务。
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先按现有人员聘用。在3年的过渡期内,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员的具体情况,合理把握调控幅度,可采取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进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进一,或者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岗位设置后“以岗定薪”
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后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度。事业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工资。
“以往,在用人和分配机制上,事业单位一直比照机关单位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把待遇和人结合在一起,待遇随人走,行政级别‘说了算’。岗位改革之后,评聘上的管理人员或专技人员,如果没在相应的岗位上,就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 也就是说,岗位设置完成后,相关工作人员都将以岗定薪、薪随岗走、岗变薪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