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
补贴昨起申请
本报讯(记者 王红 通讯员 秦玉杰 祝恒)昨日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2009缴费年度社保补贴开始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10类就业困难人员皆可申请补贴。
按照规定,凡在郑州市职介中心存档、足额缴纳2009年度社会保险金,并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10类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社保补贴。可以享受补贴的10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4050”人员,享受低保一年以上长期失业人员,夫妻均为下岗失业人员的一方(双方都有再就业优惠证),单亲抚养未成年人,现役军人配偶,县级及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复转军人。
本年度社保补贴政策仍延续“个人先缴费、政府再补贴”的方式,即灵活就业人员先自行足额缴纳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保金,再由政府按保底标准给予补贴,2009年缴费年度的补贴金额为每人2456.04元。申报社保补贴时,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社保补贴发放专用银行存折(已享受人员);统筹查询单及复印件;社区就业证明;档案托管代理手册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