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披露,此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一个思路是“加工资”与“减税负”并举,一方面,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强调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二次分配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格局。另一方面,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本报讯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时至年中,棋入中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何时“落子”正备受关注。最近的消息称,旨在“调高、扩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可能在8月以后完成修订,并有望在年内出台。
进入2010年,官方表态已明显呈密集之势,中央高层在不同场合纷纷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事实上,“加工资”与“减税负”并举这一思路指导下的改革迹象已渐露端倪。近来已有江苏、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北京、山西、山东、湖北、宁夏、吉林和陕西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地方涨幅超过20%。
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税收工具,也可能在今年迎来调整。4月,财政部长谢旭人撰文明确指出,将大力推动结合户籍管理的收入申报、财产登记等社会征信系统建设,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专家预测,今年很可能在费用扣除标准、税率级次和税率水平等方面进行适度调整。与此同时,加强征管的思路也更加明晰,上个月,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要锁定五类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