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昨日,警方向社会发布通告:对9种存在安全隐患和妨碍道路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上限处罚。
通告规定:对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150元的上限处罚;对故意倒置、折叠、重叠、遮挡、涂改、污损号牌和未悬挂号牌的,一律予以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上限处罚;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登记证书的,一律罚款1500元;对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罚款1500元、扣留车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一律罚款2000元、扣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罚款2000元、扣12分、扣留车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一律罚款2000元、扣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予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未先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的,一律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