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八不准一承诺”叫好
本栏主笔 马晓鹏
每一个去房管局东区办事大厅的人都能看到窗口设立的廉政告知牌。
“不准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向服务对象索取好处费;不准让服务对象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承诺业务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
廉政告知牌写着包括以上内容的“八不准一承诺”,并且还公告了房管局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
记者采访了几位在此办理业务的群众,都认为这样的方法和措施让他们感觉很踏实,没有丝毫“门难进,脸难看”的感觉。
据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机关下发了《关于在业务受理中使用廉政告知等三种告知单的通知》,在房管局所有业务受理过程中,全面使用《行政审批廉政告知单》、《补充要件告知单》和《不予受理告知单》3种告知单。
需要补充什么材料?不与受理的具体原因是什么?这些群众经常询问的问题都能够在窗口得到明确的答案。窗口工作人员会针对不同情况填写《补充要件告知单》和《不予受理告知单》给办事群众。
我们要为房管局的这个“小事情”叫好。
许多很小的事情,只是职能部门举手之劳的事情,都可以温暖群众的心,让群众感觉安心放心。
八个不准,约束的是自己,一个承诺,明白的是群众。
承诺,本意是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其特征是真实诚意。公开承诺,在承诺基础上更上了一层,把所真实诚意的诺言公之于众,让公众品头论足。表达真实诚意,去掉浮华虚假,这样的“不准”很“承诺”,群众一定是支持的、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