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实习生 宋雅琼斯)日前,郑州市司法局举行服务畅通工程、争当文明表率动员会。会上,该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向大会递交了承诺书,自觉接受公务车辆管理规范。
据了解,为积极配合全市“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活动,增强公职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市司法局提出“服务畅通工程、争当文明表率”的倡议书,规范全系统公务车辆管理,强化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文明行车的意识。
市司法局将个人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机关工作考评、精神文明奖发放挂钩,从即日起,机关公务车辆每违章一次,取消当事人年度评先资格,扣发个人300元;公务车辆被公安交警部门抄报或市有关部门通报的,对违章人员给予离岗学习10日,严重的将停职处理,并取消所在处室全年一切评先资格,扣发处室全部人员当年精神文明奖。局公务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市监察局没收的,对违章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对其处室不再配发公务车辆。公务车辆未按期年审的,将由局财务室收回,不再配发公务车辆。对违反交通法规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对其所属单位责任领导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