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定格在13岁
——记郑州市文明市民标兵、美德少年范乃方
在危急时刻,舍己救人,把生命定格在13岁,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孝北村美德少年范乃方的事迹,至今仍在当地传诵。
2009年6月18日,孝北小学六年级学生范乃方和8名同学结伴到石河道生态公园新兴路大桥北200米一个拦河坝旁游玩,其他同学登上了岸边一个竹制的小码头并把手脚伸进水中嬉戏,范乃方因从小怕水,独自坐在河岸的石头上看着同学们玩耍。
“有人落水啦!”站在码头最前面的姚科宝和程涛同学不慎滑入水中,被水淹没。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范乃方冲下河岸,连鞋子、衣服都没顾上脱,就毫不犹豫地跳进水中,双手把两个同学同时托出了水面,艰难地向岸边挪动。姚科宝同学又从手中滑落进水里,范乃方把程涛送到小码头旁边交给其他同学后,又疾速返回到深水处抢救姚科宝。范乃方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把姚科宝向岸边推了一把,自己却再也没有露出水面……
他把自己如花的生命定格在13岁,在河洛大地上谱写了一曲舍己救人的壮歌。
范乃方出生在一个普通农家,爸爸是一位退伍军人,妈妈是幼儿园的一名保育员。在家里,范乃方就是个知礼懂事的好孩子。有一次父母不在家,爷爷生急病,他一口气跑到诊所,眼含热泪恳求大夫到家中出诊,并像小大人一样协助医生忙前忙后,一口一口把开水吹凉送到爷爷嘴边,伺候老人吃药;在村里,范乃方经常帮助左邻右舍的老人提水、扫地;在学校,范乃方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学习刻苦、助人为乐,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好干部。范乃方离去后,村民和师生们痛心不已,泪雨纷飞。
范乃方的英雄事迹,彰显了当代青少年的崇高精神境界和良好道德风貌。为弘扬社会正气、表彰英雄先进事迹,巩义市委、市政府追授范乃方为“巩义市舍己救人好少年”,共青团巩义市委、巩义市教育体育局、巩义市公安局追授他为“优秀少先队员”、“巩义市优秀学生”、“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本报记者 裴其娟 实习生 归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