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医疗垃圾
需全部安全处置
本报讯(记者 成燕 实习生 张文飞)记者昨从省环保厅获悉,为实现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即日起至11月份,该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按照计划,年底前,全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要达到100%。
按照规定,已完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省辖市在2010年年底前,必须拆除原建的简陋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未完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必须在年底前完成设施建设任务;已建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环保验收和工程验收投入正常运营。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要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拥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台账,保留原始数据。同时确保在线监控装置处于稳定运行状态,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