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O号牌将全部
更换为民用号牌
本报讯(记者 陈思)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
近期以来,我省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被群众称为“特权车”,影响了党政机关形象,影响了交通秩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关注,先后作出一系列指示,要求对少数公务车辆交通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治理。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近日,省公安厅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一个月内全部办理完毕。政法机关的车辆根据工作需要,符合警用车辆条件的,可以改挂警车号牌;不符合条件的,改挂普通民用号牌,新号牌一律采用自编自选号牌系统编发,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办理,换发工作不收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