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阳光保险成立第五年。成立于内、外资险企蜂拥开业扩张的历史时期,成长于三大保险巨头高度垄断的市场环境,阳光保险迅速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并超越早于其成立的71家产、寿险公司,在众多保险企业中脱颖而出。
不懈追求 创阳光速度
2005年7月28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7年,成立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同年成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阳光迅速走上集团化之路,跻身国内7大保险集团之一。
截至2010年6月30日,阳光保险集团半年保费收入达到130亿元。阳光产险市场排名跃居52家产险公司第6位;阳光人寿规模保费和新单期交保费双双跻身市场第8名。短短五年,阳光保险分支机构的数量,从2005年的21家快速增长到2010年6月底的1300家,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销售与服务网络。
阳光产险在行业内首创“红黄蓝”独特盈利模式,坚持价值发展的基本原则,使阳光产险开业23个月即实现盈利,跳出“产险公司三年亏损怪圈”。并且创新性借鉴寿险生命表概念,孕育出全球首张车险生命表,提升了产险业务的价值。
2008年1月,阳光人寿成立时,市场上已有53家寿险公司开展业务,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阳光人寿在夹缝中开拓市场,截至2010年6月末,其期交标准保费13个月继续率高达83.80%,目前已突破10亿元。
对于保险企业来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机构数量的增加、人员的扩张,管理的难度和经营风险也都快速增加。为此,阳光产险在业内建立了第一家“理赔监察局”,严格杜绝了保险行业“跑、冒、滴、漏”的欺诈风险。在业内率先建立了合规分类管理评价体系,对各分公司实施合规分类管理,企业的内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在同质化竞争时代,保险企业如何决胜同业,永续经营,其内在动力来自于文化。先进、完整的文化体系成为阳光超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在阳光保险成立五年之际,一举获得金融业首家“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称号。
成立5年,阳光保险坚持将回报社会作为最大的企业责任,积极从事公益事业。2008年3月3日,阳光保险向中国铝业预付雨雪冰冻灾害国内单笔最大保险预付赔款6000万元;2008年5月14日,阳光保险集团向“4·28”胶济铁路遇难者赔付单笔最大保险赔款50万元;“5·12”地震,捐款捐物超过300多万元;青海玉树地震,阳光保险集团紧急捐款1000万元;在湖南、贵州、四川等地捐建阳光保险博爱学校13所;2010年,阳光保险专门成立了阳光保险爱心基金会,以使公司的社会公益事业系统化、日常化。 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