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人在位 弦绷紧 物备齐 常巡视
指挥灵 处置快 顾大局 保安全
明年1月起执法人员持新证上岗
11家房企违法违规被通报
上接第一版③
上接第一版②
上接第一版①
建立保障和推进机制
促创先争优深入开展
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
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
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
暴雨期间地下矿山停止作业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明年1月起执法人员持新证上岗
不出示证件者公民有权拒绝和投诉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丁静茹)明年1月1日起,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将持新证执法。昨日,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和换证工作。2006年启用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简称“两证”)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将全部换发。

市政府规定,2010年换发的“两证”,使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重新换发。

市政府明确规定,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好2010年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凡不参加培训和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将不发给新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被吊销、注销《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未满3年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和考试。

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分级核发由省政府统一印制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凡未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执法。未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或者未出示《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执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有权向政府法制机构投诉。

同时换发的还有《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的《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有权依法制止。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