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张柯星)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工伤待遇是否落实到位?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是否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即日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国资委及市财政局3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展开工伤保险专题调查,年底前解决“老工伤”问题。
按照计划,本次专题调查调研范围分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两大类。其中,调查企业覆盖所有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和未参保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已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和改、转制企业;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及待遇落实情况;统计工伤人员范围包括,2009年12月31日前在职工伤人员、退休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伤情况调研范围包括:全市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有财政拨款的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伤害事故突出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
按照计划,企业工伤情况调查集中在8月5日~8月20日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情况调研集中在8月4日至9月20日进行。调查中相关工伤人员的确认,应当依据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工伤人员,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