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大型公共建筑
供暖按用热量计费
本报讯(记者 潘燕)从2010年开始,集中供热区域内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昨日,我市出台了《郑州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规定,从今年开始,集中供热区域内新竣工建筑将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为此,我市要求,对达到集中供热计量改革条件的新建居住和大型公共建筑必须同步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同时规定,用两年时间,完成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据悉,我市即将制定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统一规划和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革计划。其中,既有大型公共建筑有了明确时间表:2011年9月31日前,完成供热计量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