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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郑风 上一版3
在沙场的另一端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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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场的另一端抒情
——评耿君宇诗集《耳朵的烟花》

雷从俊

沈从文先生说:“一个战士,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可见,在沈先生心中,故乡对于战士而言,是同沙场并重的一处灵魂的栖息之所。或许由于职业原因,故乡在当下仍是军人抒情的重要指向,乡情之作在军旅文学中仍占有相当比重。耿君宇诗集《耳朵的烟花》,作为他解甲之后的作品,似乎有意把沈先生这句颇有深意的话语引申开来,似乎要用那些灵性飞动的诗行勾勒出战士“回到故乡”后的生活和思想。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他对曾经的军旅生活的回望眷恋。

当兵的人,都习惯而亲切地把驻地称为“第二故乡”。因为在或长或短的时间里,那块土地滋养了我们,那里的人们与我们水乳交融,那里的生活方式、民俗民风、价值观念,影响、塑造甚至改变了我们。耿君宇曾在驻滇某部服役多年,那片曾被热血浸染的土地给了他战士的风骨,彩云之南各民族的万状风情在他心中储满了诗歌的元素。在离开军营、“回到故乡”之后,曾战斗生活过的地方却在耿君宇头脑中鲜活起来,点滴记忆不时凝成诗行。难怪,《耳朵的烟花》第一辑就是“印象云南”。或许是那次拉练,让他感慨“车把我搁在云端/眼睛被云雾缠绕/这是1994年的夏天/我的第二故乡/它跟在我的后面(《1994·富宁》);或许是祭奠烈士时,他以军人的视角看见“苞谷长势喜人/一株株吐着红缨/列队完毕/只等一声令下/准备出征(《麻粟坡》)”;或许是难得的一个周末,他发现《谁家的柚子忘收了》,他说“我怕人偷去,守着那棵树/整整一天/果子个个诱人/我把它们抚摸了一遍/十多年了,我的手上/至今留有香甜”。

人们对某个地方的印象,往往是许多细节组成的。耿君宇对云南的情感,也是许多独具特色的细节和具象的组合。他难忘鸡枞、臭豆腐、雪李、苞谷烧的地道纯正,他怀念与蓖麻、芭蕉、木棉花、凤尾竹、茶树林有关的往事,他一遍遍深情地呼唤《瑞丽、瑞丽》、《版纳、版纳,我的版纳》、《昆明啊,昆明》,他想起《我和红河有个约》,他沉吟《腾冲,今夜请将我拥抱》。这种感情如儿子之于母亲、恋人之于情侣,颇为纯真,颇为动人。或许由于已经离开军旅,在一种适当的距离上,军旅生活和驻地情感的诗性之美次第呈现出来。而且此时,诗人的笔调也是闲适的,散淡的,轻浅的,疏朗的。性情伴随感觉,一切娓娓道来,偶有发现,深意即出,让人眼前一亮。诗人笔涉军人独特的人情物感,及至我们作为“小战士”时所共有心理萌动,都于平淡中见奇趣,颇能引发共鸣。对于安放过自己青春的地方,诗人不仅为她的美丽和多情长久地沉醉,在离开之后,还更深地体悟到她所蕴含精神气质:那是一个能“把一条裙子/舞成一团火(《木棉花》)”的地方,那是一个“决不让一双鞋子/挡住去路(《赤脚》)”的地方。这,既可说是耿君宇对那片土地深情热爱的真正原由,也可说是他以诗人名义对那片土地的命名和礼赞。

“回到故乡”后的耿君宇,虽然回到了省城而并非原先生活的农村,但毕竟在很大程度上回到了最初熟悉的生活。有一年半时间,他被安排在黄河岸边一个叫西吴庄的小村挂职扶贫。这看是一种漂泊,而实际上,他在这个与故乡非常相似的地方,一头扎进了故乡的怀抱。积郁多年的乡恋乡愁,就在他踏进西吴庄的那一刻迅速复活,他的诗歌创作也就此跃上“高速公路”,清点诗集《耳朵的烟花》中百余首作品,几乎全是此间写就。在繁累的工作之余,在帮助乡亲们谋发展、奔小康的空当,他记述农家喜事,抒发实现“村村通”之后新农村的深刻变化。他在诗歌中会晤“村支书吴道进”,探索稻草变作“黄金绳”的致富经,与“磨刀匠”拉家常,感慨“民间英雄”的壮举与柔情……作为农民的儿子,耿君宇不仅对土地有着特殊的感情,而且有着独到的爱与发现。“懒人家那块棉花的花朵,都挣扎着/逃离黑色的棉桃”(《秋天,一棵特立独特的麦子》),把棉桃对母体适时的“逃离”与个别人不知冬夏的“懒”对比,不能不说透着农家的哲学;“镰刀,挂在迎风的墙上/累了,我们都累了/大雪之前,我只想歪歪斜斜地/躺在粮仓之上”(《秋收之后》),农事带给人的劳顿与酣畅,尽在其中了;“哦,大白菜,你将自己裹了又裹/你要将冬天的温暖/全部带回村庄”(《我听到白菜的卷心声》),田野里最普通的物种,也有了人的灵气。还有些诗句,悯农之情溢于字里行间。他写《我扶起了一棵玉米》,在他看来,让一棵垂死的玉米“又挺立秋天的枝头”绝非假模假式的矫情,而是一件非常要紧的事。他说“对于生长在雨季的庄稼/一些果实/过早地溺死腹中”(《秋殇》)。这悲天悯人的情怀,不是作为旁观者的空叹,而是作为农民一分子发出的沉郁的心声。也有一部分作品,耿君宇把思绪寄予了生他养他的故乡。故乡一马平川的大平原,平原上的秀丽的龙湖,龙湖畔的古风、圣迹和天下黄花,在他笔下如数家珍;那块“可以洗去我一身疲惫”的湿地保护得如何,那些在歉收之年险些被人“换了口粮”的树如今命运如何,都令他神思系之。归齐了,用他一句诗似可作注:“其实,我只不过是/一粒飘在外头的种子/不论长在哪里/都是你的庄稼(《耿楼》)。”

如果说耿君宇写云南的诗作是真情的相拥,那么他写故乡的作品则可看做是血脉的相融。前者,是诗人以战士的身份深深地进入了生活;后者,是诗人以“游子”的身姿回游到时空的脉管。对故乡民俗、民风、民谚的会心,对少年时早已铭刻于心的各类掌故的熟悉,对乡亲们朴素心态的熟稔把握,使他的笔触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我手写我心”的真实,表现为驾轻就熟的从容,有时也表现为一种“但说无妨”无拘无束。这,使得“梦里水乡”、“一个人的村庄”、“边缘生活”等其他各辑的作品多了几许率性笔墨,几许大胆的开拙,几许让人过目不忘的诙谐,几许独属于诗人、独属于一个地域的认知与念想。

在沙场的另一端,在阳光普照的故乡,一位曾经守卫和平的战士以笔为枪、以笔为犁,守卫和耕耘着自己的原野。他的轻吟浅唱,无论取材于身后的军旅,还是着意于脚步的前方,其实都是对和平的勾勒与写照。耿君宇深知,有些诗歌或许如烟花般,只有“霎那的美”,但他却执著地说“在我的怀里/在我柔柔的目光里/呵护着你/一点一点绽放”(《烟花,你霎那的美》)。对于诗歌,还有什么比这更为恰切和自信的表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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