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仨村干部主动投案
本报讯 (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王汇 胜利)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检察院了解到,2009年9月至今,通过生动、灵活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共有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到郑州市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2009年9月,管城区检察院在涉农资金预防调查中,发现南曹乡某村修路工程25万元钱系假造收条,村支书王某有贪污重大嫌疑。调查同时,检察干警在南曹乡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课,深受触动的王某经过思想斗争,当天到反贪局投案自首。
2010年3月,荥阳市检察院在对广武镇某村风沙源占地补偿款管理情况开展预防调查中,发现该村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遂对该村干部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并找到该村支书陈某谈心,通过教育引导,次日,陈某到预防部门主动交代了贪污公款3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0年5月7日,新密市检察院在对曲梁乡农电收费情况开展预防调查中,发现新密市曲梁乡蒋坡等八个行政村的农村电工有不同程度的滞缴电费情况,应收、已收电费不知去向,涉及金额达305768、44元,遂在新密市电业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陈某接受警示教育后于7月23日主动到新密市检察院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其贪污电费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