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合儿童患大病
最高可报销九成
我省11个县(市)下月试点
本报讯(记者 梁晓)昨日,我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9月20日起,我省11个试点县(市)患有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参合儿童在定点医院救治,报销比例可达90%。
根据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意见》要求,今年,我省选择新郑市、宝丰县、鲁山县、郏县、清丰县、博爱县、息县、沈丘县、上蔡县、西平县、新蔡县等11个县(市)作为试点地区,从解决0~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入手,优先选择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进行试点。首批确定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郑大一附院、郑大三附院、省中医院等5家医院为儿童白血病定点救治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胸科医院、郑大一附院、郑大二附院、郑大三附院、省中医学院一附院等6家医院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定点救治医院。
此外,我省对6个病种救治试点采取单病种限额付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控制在12万元以内;先天性心脏病控制在3万元以内。“试点地区患有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参合儿童在定点医院救治,报销比例可达90%。”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方案》9月20日正式施行,试点地区参合患儿在限额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比例为70%,医疗救助补偿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