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村民当家办村事
本报讯(记者 高凯 通讯员 刘东)“村里决定的事儿,村民监督着办;村里要花什么钱,村民监督着花,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正让群众当了家……”近年来,新郑在辖区农村(社区)广泛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赢得群众好评如潮。昨日,记者在该市了解到,该市316个行政村(社区)监委会成员达到1354人,队伍的不断壮大,不仅让群众满意,也给村民自治铺就了一条平坦大道。
据了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每户村民推出代表,然后再选监督委员会成员和主任,并参与到村(社区)事务的监督中去。今年以来,新郑在全市316个行政村(社区)全面推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监督村(社区)里的大事儿决策、村中资金开支等,不仅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村(社区)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让村(社区)的事务管理更加民主起来,并给村(社区)干部的工作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自从村里建立监督委员会以后,村民对村中的事务不再是怀疑的态度,这使得村民和干部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了。”和庄镇老庄刘村的一位村干部对记者说,其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请来”群众监督村务,不仅拉近了村干部们和群众之间距离,也让彼此间的信任陡增,这是非常有利于村子发展的好事儿。
截至目前,新郑市316个行政村(社区)监委会成员的1354人,共计列席村(社区)“两委”会2600多次,监督村级决策3000多起,参与村级集体招投标260件,审核村级财务900余次,否决不规范票据100余张,实实在在推进了村(社区)事务的民主化管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