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名单
(2010年8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万才、郜仙福、张量舒、王素琴、张鹏飞、郑志军、于岸峰、郑宗红、贾建新、秦宇、曾小潭、尤清波、孙健、刘爱丽等14名同志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欢、李金波、赵云、刘荷、崔敏、李建涛等6名同志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旭江、丁飞、郭爱珍、王振东、孙淑锟、张运珍、邹丽娟、王东亮、王庆波、郭海波、宋颜军、刘雪松、高正起、毛杰、王春喜、郭勤学、窦伟华、崔燕、李继军、郑珂、马正祥、史志杰等22名同志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王根水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彭连城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季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余剑锋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蔡理亮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传印、王进生、孙志邦、梁永力、梁仁义、马西兴、曹春虎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叙明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