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法院
推行审执期限
催办通报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 崔霞)中原区人民法院为了强化法官的审限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该院立案庭对审、执案件实行月通报制度,对临近审执期限的案件进行催办,督促承办法官按期结案。在立案庭加强流程管理、审限监督的同时,院绩效办还对各业务庭的收结案、结案率、调撤率、调解率、上诉发还改判率、案件评查优秀率等实行周通报制。上述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了全院各项审判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